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措美县是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的下辖县,位于山南市西南部,西藏自治区南部、喜马拉雅山北麓,地处东经90°56′~92°00′、北纬28°11′~28°57′之间。县境东邻隆子县,西与浪卡子县接壤,南与洛扎县、错那县交界,北靠琼结县、乃东县。全县辖2个乡2个镇,距拉萨市300公里,距山南市市区130公里。总面积4549平方公里,总人口1.4万(截至2014年底)。县人民政府驻措美镇当许。措美县古堆乡是藏獒的原生地,古堆乡有“藏獒之乡”之称。措美县“扎扎服饰”被国务院评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元朝至正十四年(公元1354年),帕竹地方政权在措美设立了佳孜哲古宗(即后来的哲古宗,现在的措美),另外还有达玛组(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)。噶厦政府统治时期仍保留了哲古宗行政区划,统归洛喀(山南)基巧管辖。哲古宗的辖区有:哲古、当许、雪拉;达玛宗的辖区有:波噶、乃西、具巴、路美、当巴、下藏。